「買完東西後悔了,想退貨可以嗎?」有時候買完東西,會因為價格太高或不喜歡想要退貨,這時候該怎麼辦?消基會表示,除非商品或服務有瑕疵或不符合雙方約定,或者是在購買過程中受到詐欺、脅迫;或是透過網路、郵購或訪問買賣的消費者,可以在收到商品或服務後的七天內,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廠商解除契約外,否則消費者在購買時已經付了訂金或買了商品,即表示買賣契約已經成立,雙方都不能反悔,消費者也不能任意地解除契約。 奉勸民眾購物前還是要三思,不能只是因為價格過高或不喜歡,就想退貨。

「碰到消費商品,如電器、電腦、汽車等,多次修理均無法修好時,該怎麼辦?」消基會建議,消費者拿到商品之後,應該儘快詳細檢查商品,看看是否有瑕疵,如果使用前就發現商品有瑕疵,可以立刻告知廠商,並要求更換全新無瑕疵的商品。如果在使用之後才發現有故障,也應該儘快告知廠商。如果多次送修都無法改善瑕疵,可以依照瑕疵所造成的結果,依民法規定,主張更換沒有瑕疵的商品、減少金額或解除契約。此外,根據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中規定,新車如果有特定情形,經過二次送修卻仍然無法修復者,可請求更換新車或解除契約。

「如果在消費過程發生了傷害事件,如中毒、受傷、死亡等情形時,該怎麼辦?」消基會建議民眾,如果在消費過程中造成生命、身體、健康損害,除了要立即前往醫院治療之外,還應將就醫過程的單據:例如驗傷單、醫藥費及看護費收據、無法工作的損失憑證,甚至照片等收集起來,以作為日後索賠的證據。業者的行為也可能另外涉及了業務傷害罪,消費者應向警方報案,並取得報案三聯單以為憑據,保障自身的權益。

資料來源:
消基會網站

新聞來源:http://www.calldoor.com.tw/ann.do?action=view.id&id=97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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